1、土地复垦后土地归哪个所有
土地复垦后,土地大概归土地所有权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用权仍是其他单位或个人所有。
1.对于生产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土地,若该土地未被征用,即土地所有权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用权仍是其他单位或个人拥有些国有土地,那样企业和个人在负责复垦后,应将这类土地交回原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单位、个人用。
这一规定确保了土地所有权在复垦前后的一致性,降低了权属纠纷的可能性。
2.若企业和个人自行复垦并需要自行用,可以优先确定给其用,但应该注意,若复垦后连续二年以上不用,则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用。
3.对于不愿自行用的企业或个人,可以依法确定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用。
4.对于历史遗留的废弃土地,可以依法由单位和个人承包复垦,或者由政府组织复垦,复垦后土地的用法权可以依法确定给想用的单位和个人。
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土地权属管理,明晰国有和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用权,以预防土地权属纠纷的发生。
2、复垦土地用权规定
关于复垦土地用权的规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已征用的土地,复垦后无论哪个用,都要体现国有土地效益,预防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2.对于未征用的土地,复垦后应优先交回原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单位、个人用。
若企业和个人自行复垦并需要用,可优先确定给其用,但需满足连续用的条件。
若不愿自行用,则可依法确定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用。
3.在确定土地用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等,以确保土地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负责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土地用权的合法确定。
3、土地复垦的工作原则
法律快车提醒你,土地复垦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生产建设活动应当节省集约借助土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对依法占用的土地应当采取有效手段,降低土地损毁面积,减少土地损毁程度。
这一原则旨在保护耕地资源,降低土地损毁,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借助。
2.土地复垦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借助的原则,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以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的平稳发展。
3.土地复垦策略、推行工程及验收等活动应遵守土地复垦国家标准或行业准则,以确保复垦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4.土地复垦工作还需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负责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土地复垦工作,一同推进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借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