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____元暂时不可以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字、数目和价值
1.名字:_____。
2.数目: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一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目、水平,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同。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所有仓储及其它管理成本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因为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获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职员积极营销推广,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准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觉得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状况与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帮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以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所有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能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导致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赞同,不能将抵押物出售、供应、再抵押或以其它方法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公告甲方。甲方应在接到公告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实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