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应符合什么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起诉应递交什么材料?
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倡导有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3、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或被告是法人的,还需递交近期一次的工商企业年检证明材料。
3、起诉状应包含什么内容?
1、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应记明名字、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编和联系电话;当事人一方是法人,应记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字、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名字、职务、邮编和联系电话;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名字和住所;4、当事人的住所地与实质居住地不同的,应当分别写明。
4、当事人享有什么诉讼权利?
1、委托代理人;2、采集、提供证据;3、申请回避;4、舍弃、变更和承认、反驳诉讼请求;5、进行辩论;6、提起反诉;7、请求调解;8、自行和解;9、在法院规定的范围内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10、提起上诉;11、申请实行。
5、当事人承担什么诉讼义务?
l、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诉讼秩序;3、对自己提出的倡导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4、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和调解书;5、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等诉讼成本。
6、如何提交证据?
1、原告起诉时应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据有以下七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向法院所作的陈述;鉴别结论;勘验笔录。
1、证据需要注明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名字和住址;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需经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议后加以注明;提交外文书证,需要附有中文译本;提交视听资料需要真实。2、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舍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他们当事人赞同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首要条件出。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合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第三提出延期申请,是不是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他们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倡导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调查采集证据。是不是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采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名字或者单位名字、住所地等基本状况、所要调查采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采集证据是什么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采集证据,不能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4、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首要条件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6、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新的证据”的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7、怎么样进行答辩?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的内容,需要针对起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及证据展开,抓住重点进行答辩和反驳,并提交有关的证据。
8、法院怎么样审理一审民事、民商事、知产案件?
1、应当在受理案件公告书和应诉公告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诉讼权利义务;2、合议庭组成职员应当在确定后3日内告知当事人;3、在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被告答辩举证后,合议庭觉得可以开庭审理的,应确定开庭审理时间;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5、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名字、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址;6、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将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7、开庭审理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准时判决。
9、传票有什么法律效力?
l、法院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应用传票传唤其到庭。2、原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置。3、被告和需要一同诉讼的原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0、那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
1、审判职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需要他们回避:(l)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别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爸爸妈妈、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置的。2、审判职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需要回避,但应当提供有关证据材料:(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别的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同意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需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成本的;(4)同意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成本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同意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产品、装修住房与其他方面给予有哪些好处的。以上规定所称的审判职员是指本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职员、司法鉴别职员、勘验职员的回避,参照审判职员回避的有关内容实行。
十1、回避规范还有什么规定?
l、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职员,不能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2、审判职员及法院其他员工离任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3、审判职员及法院其他员工离任二年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他们当事人觉得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而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不予准许本院离任职员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4、审判职员及法院其他员工的配偶、子女或者爸爸妈妈,担任该审判职员及法院其他员工所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以上规定所称法院其他员工是指本院从事审判工作以外的所有职员。
十2、什么时间提出申请回避?
当事人提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首要条件出,并说明理由;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了解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首要条件出。
十3、那种情况下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到庭;2、当事人临时提出申请回避;3、需要公告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别、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十4、对妨碍民事诉讼有什么强制规定?
l、人民法院对需要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诉讼参与人和别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3、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职员,紧急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4、诉讼参与人或者别的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毁灭要紧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胁、贿买办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别人作伪证的;(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4)对司法员工、诉讼参与人、证人、翻译职员、鉴别人、勘验人、帮助实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办法妨碍司法员工实行职务的;(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十5、一审民事、民商事、知产案件的审理期限怎么样规定?
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作者:河北三和年代律师事务所卢*国律师